中國環境報記者劉曉星3月5日北京報道 3月的北京,春風和煦,萬象更新。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今日9時開幕。近3000名全國人大代表肩負人民重托出席盛會,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神圣職責。
根據會議議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代表國務院向大會作政府工作報告。
李克強在回顧2016年的主要工作時指出,過去一年,我國發展面臨國內外諸多矛盾疊加、風險隱患交匯的嚴峻挑戰。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全國各族人民迎難而上,砥礪前行,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工業企業利潤由上年下降2.3%轉為增長8.5%,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下降5%,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明顯提高。
在談到一年來的主要工作及特點時,李克強指出,在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綠色發展取得新進展方面,制定實施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建設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強化大氣污染治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別下降5.6%和4%,74個重點城市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下降9.1%。優化能源結構,清潔能源消費比重提高1.7個百分點,煤炭消費比重下降2個百分點。推進水污染防治,出臺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開展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嚴肅查處一批環境違法案件,推動了環保工作深入開展。
李克強強調,我們也清醒看到,經濟社會發展中還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經濟增長內生動力仍需增強,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嚴重,一些企業生產經營困難較多,地區經濟走勢分化,財政收支矛盾較大,經濟金融風險隱患不容忽視。環境污染形勢依然嚴峻,特別是一些地區嚴重霧霾頻發,治理措施需要進一步加強。我們一定要直面挑戰,敢于擔當,全力以赴做好政府工作,不辱歷史使命,不負人民重托。
李克強強調,今年發展的主要預期目標是:國內生產總值增長6.5%左右,在實際工作中爭取更好結果;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下降3.4%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繼續下降。面對今年艱巨繁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我們要通觀全局、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把握關鍵,正確處理好各方面關系。
李克強說,2017年要重點做好用改革的辦法深入推進“三去一降一補”、加大生態環境保護治理力度等九個方面工作。在扎實有效去產能方面,今年要再壓減鋼鐵產能5000萬噸左右,退出煤炭產能1.5億噸以上。同時,要淘汰、停建、緩建煤電產能5000萬千瓦以上,以防范化解煤電產能過剩風險,提高煤電行業效率,為清潔能源發展騰空間。要嚴格執行環保、能耗、質量、安全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更多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有效處置“僵尸企業”,推動企業兼并重組、破產清算,堅決淘汰不達標的落后產能,嚴控過剩行業新上產能;在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方面,完善主體功能區制度和生態補償機制,建立資源環境監測預警機制,開展健全國家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試點,出臺國家公園體制總體方案,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在加大生態環境保護治理力度方面,加快改善生態環境特別是空氣質量,是人民群眾的迫切愿望,是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必須科學施策、標本兼治、鐵腕治理,努力向人民群眾交出合格答卷。
李克強指出,堅決打好藍天保衛戰。今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要分別下降3%,重點地區細顆粒物(PM2.5)濃度明顯下降。一要加快解決燃煤污染問題。全面實施散煤綜合治理,推進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完成以電代煤、以氣代煤300萬戶以上,全部淘汰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燃煤小鍋爐。加大燃煤電廠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力度,東中部地區要分別于今明兩年完成,西部地區于2020年完成。抓緊解決機制和技術問題,優先保障可再生能源發電上網,有效緩解棄水、棄風、棄光狀況。加快秸稈資源化利用。二要全面推進污染源治理。開展重點行業污染治理專項行動。對所有重點工業污染源,實行24小時在線監控。明確排放不達標企業最后達標時限,到期不達標的堅決依法關停。三要強化機動車尾氣治理。基本淘汰黃標車,加快淘汰老舊機動車,對高排放機動車進行專項整治,鼓勵使用清潔能源汽車。在重點區域加快推廣使用國六標準燃油。四要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加強對霧霾形成機理研究,提高應對的科學性和精準性。擴大重點區域聯防聯控范圍,強化應急措施。五要嚴格環境執法和督查問責。對偷排、造假的,必須嚴厲打擊;對執法不力、姑息縱容的,必須嚴肅追究;對空氣質量惡化、應對不力的,必須嚴格問責。治理霧霾人人有責,貴在行動,成在堅持。全社會不懈努力,藍天必定會一年比一年多起來。強化水、土壤污染防治。今年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要分別下降2%。抓好重點流域區域水污染和農業面源污染防治。開展土壤污染詳查,分類制定實施治理措施。加強城鄉環境綜合整治,普遍推行垃圾分類制度。培育壯大節能環保產業,使環境改善與經濟發展實現雙贏。推進生態保護和建設。抓緊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啟動森林質量提升、長江經濟帶重大生態修復、第二批山水林田湖生態保護工程試點,完成退耕還林還草1200萬畝以上,積累更多生態財富,構筑可持續發展的綠色長城。
根據會議議程,大會將審查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及2017年計劃草案、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7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及2017年全國預算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