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境報記者呂望舒3月9日北京報道 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今日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關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的報告。
張德江指出,過去一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全面推進民生領域立法。針對社會反映強烈的霧霾頻發、污染嚴重等大氣環境問題,常委會在持續加強監督工作的同時,積極推進相關法律的修改完善工作,對大氣污染防治法作出全面修訂。條文由原來的66條增加至129條,使法律的針對性、可操作性和可執行性明顯增強。
張德江強調,執法檢查是人大監督的法定形式和重要途徑。一年來,常委會共檢查了水污染防治法等6部法律的實施情況。委員長、副委員長擔任執法檢查組組長,帶隊赴地方開展監督檢查,在常委會會議上作執法檢查報告,主持常委會專題詢問。注重加強跟蹤監督,在2014年開展大氣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聽取審議相關報告的基礎上,2015年專門安排聽取審議國務院關于研究處理大氣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及審議意見情況的反饋報告,持續推動加強和改進相關工作。
在談到今年常委會的主要工作時,張德江指出,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開局之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會加強對法律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環境保護法、食品安全法、水法等6部法律的實施情況;結合審議環境保護法等3個執法檢查報告開展專題詢問,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開展水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專題調研。
來源:中國環境報